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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中旬,日头毒辣,热浪翻滚,闷热的天气能把人给热晕了。
苏窈刚从河里打了两桶水,就汗湿了背。她抹了一把汗水才挑起担子,摇摇晃晃地挑着水往二里地的一处破落小院而去。
小院有比人还高的夯土墙,一进去,收掇得还算是有条有理。在围墙边上有一小块菜地,就种了两株番茄和两株茄子,一栏豆角,以及挨着墙的一大棵灯笼椒。
院子里就两间夯土屋子,一个跟个卫生间大小的厨房,一个则是住人的。
厕所在外头,是吓人的公用旱厕。
而剩下的一间屋子,就是住人的。
苏窈把水倒进厨房的水缸里,才拿蒲扇扇了一会风,就听见屋子里传出小孩有气无力的啼哭声。
苏窈苦着一张脸放下蒲扇,快步走进了屋子。
屋里闷热昏暗,年代感十足。墙壁的缝隙,还有年代久远的屋顶,都透着光。
屋里物件很少,床边站了个又瘦又小的小姑娘。小姑娘衣服上全是补丁,手脚位置都短了一截。
听到声音,小姑娘转头看了过来。
小姑娘的皮肤被晒得很黑,嘴巴和脸颊两边还被晒得皲裂脱皮。
她一张口,朝着苏窈就是一声“娘。”
听到这声“娘”,苏窈就是听了三天,却还是免不了一哆嗦。
实在不能怪她,在三天前她还是个还没谈过恋爱,从事教师职业一年的普通人一个,可忽然一睁眼,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娘,她怎么可能习惯得了!
三天前,苏窈还是中学老师,意外发生车祸,以为自己死定了。结果一睁眼就是茅草屋顶,夯土屋子。身边躺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,还有一个趴在床头哭喊她“娘”小女孩。
看到这些,她属实人傻了。
懵了许久,一股子记忆涌进了脑海,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穿越了,而不是被拐卖了。
她穿到了一九七六年,成了下河大队里的一个叫李春华的小媳妇。
李春华十七岁的时候,就被李家人以五十块聘礼钱,卖给了下河村大队一个叫夏老四的二流子做媳妇。
现在二十三岁的李春华,比苏窈原来的年纪还小一岁,但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已婚妇女了。
在李春华的记忆里,夏老四游手好闲,爱偷鸡摸狗,所以没有哪家闺女愿意嫁给他。再加上他眼光还贼高,长得一般他还瞧不上呢。
夏老四碰巧遇上了老李家以高聘礼卖闺女,闺女也是有些姿色的,两人一拍即合,事就这么成了。
再说结婚到现在,那二流子三天两头不见人影,跟个甩手掌柜似的,根本不管家里头妻儿的死活。
只有原主一个人挣工分来养活自己和两个小的,身体早垮了。
小姑娘喊了一声娘后,说:“弟弟,哭。”
苏窈走到了床边,看向床上孱弱的小家伙。
姐姐营养不良,刚四个多月大的弟弟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还没怎么见过阳光,小孩的皮肤很白,可除了眼睛大,整个身体瘦瘦小小,明明已经四个多月了,但看着却像是刚满月的婴儿。
她检查了尿布,还是干的,就说明是肚子饿了。
苏窈犯难了。
这个家里家徒四壁,能吃的就陶罐里剩下的两把晒干的番薯丁,还有外头菜地里的那些菜。根本就没有合适这个小孩吃的食物。
穿来的第一天,苏窈根本接受不了袒/胸/露/乳的给一个婴儿喂奶,就熬了番薯汤,用小勺子来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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